旺角衝突 民眾擲磚 警2度鳴槍

示威者九日在旺角街頭生火與警方對峙。 路透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香港大年初二凌晨發生嚴重警民衝突,因警方在旺角打擊無牌小販,本土派發動聲援,雙方爆發衝突,警方兩度鳴槍示警,逾百人在衝突中受傷,逾五十人被捕。港府將事件定「暴亂」。香港特首梁振英將事件定性為「暴亂」,指有人縱火、撬取地磚襲擊警員及新聞工作者,嚴重危害執行職務的警員安全。香港警務處長盧偉聰說,示威者放火燒警車、用磚頭擲人,若擊中頭部可殺人,認為是暴亂行為。何謂「騷亂」及「暴亂」,盧偉聰認為在法律上並無定義,只是警方用來描述情況時使用,例如「騷亂」不會有人放火及破壞,「暴亂」就涉及放火等危害公共安全行為。九日凌晨時分,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職員在警方支援下,在旺角地區驅趕售買熟食的小販,香港本土民主連線成員以及市民前往聲援,他們不滿警方及食環署行動,與警方對峙。凌晨兩時開始,騷亂升級。示威者企圖霸占彌敦道並燃燒雜物,警員驅趕,有人在混亂中受傷。警員將群眾迫入內街,示威者向警員投擲磚磈還擊,警員手持盾牌抵擋,但人數不及示威者,警方防線失守,退回彌敦道,有警員負傷,由同僚扶離現場。香港警方一度舉起黃旗,拉起封鎖線,又一度要求派員增援。到九日清晨,騷亂仍未結束,更多民眾在旺角聚集,又向警員投擲磚磈,警方防線多次失守。示威者四處縱火,焚燒雜物,消防員嘗試救火,被人阻攔。示威者不停挖起地面磚頭擲向警員,在旺角街頭同警員展開追逐戰及破壞警車。其後範圍再擴大至花園街,停泊在路邊的計程車亦成為破壞目標,警方不斷增援仍未能控制場面,現場街頭四處見到火苗,雜物及磚頭。經過一輪驅趕後,示威者退到洗衣街和山東街交界,與警方對峙。早上七時過後,警員調整布防,部分警員配備胡椒噴劑,驅趕示威者,並以擴音器呼籲示威者保持冷靜,配合警方的行動。最後示威者四散。旺角事件截至下午二時,共造成一百廿四人受傷,當中三人情況嚴重,廿人穩定,八十七人已經出院,另有十四人未知情況。旺角事件平息後,警方展開拘捕行動,截至晚間七時共拘捕五十五人,包括四十八男七女,年齡介乎十五至七十歲,他們涉嫌非法集結、襲警、阻差辦公,及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,若有足夠證據,會考慮檢控他們參與暴動罪行,警方說,被捕者包括自稱本土派人士,暫無發現黑社會成員,又指現場有車輛運載物品給暴徒使用,不排除事件有組織及有預謀。根據香港「公安條例」第十九條,如果犯暴動罪,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,最高可判監禁十年;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,可被判罰款最高五千港元及監禁五年。但到此前為止,暫未有人被控暴動罪。一名男子九日在旺角的警民衝突中被壓制逮捕。 路透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一名受傷男子九日在旺角警民衝突中被警察帶走。 路透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一名香港警察九日在旺角警民衝突中受傷接受治療。 路透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

新聞出處---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7331/1495993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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